一、案情简介
外地青年小辰刚走出校园,因上一家单位倒闭失业,急需一份实习维持生活。在求职过程中投递简历入职南京一家公司,岗位为普通基础岗位。入职之后仅被动听从上级指令完成事务性工作,未参与公司业务策划、客户沟通、资金管理等核心环节。
入职不满一个月,该公司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查处,全体员工一并被调查,小辰也被列为犯罪嫌疑人。经侦查查明关键事实:
1. 小辰主观上对公司整体诈骗模式认知有限,系求职不慎误入涉案企业;
2. 涉案关联金额不足 10000 元;
3. 直至案发,未领取任何工资、提成,无任何违法获利;
4. 无前科劣迹,属于初犯、偶犯。
案件移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一旦被起诉,将会留下刑事案底,直接影响考公、考编、就业,对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将造成终身影响。家属万分焦急,委托江苏江北律师事务所戚玉柱律师承办该案。
二、辩护难点
1. 家属普遍存在认知误区:认为“只要不知情就当然无罪”、“只要退赃就一定不起诉”,但司法实践中,即便底层员工,客观参与业务依然存在被追诉风险。
2. 当事人没有实际拿到违法收益,但客观上参与了涉案公司工作,不起诉需要综合全部情节向检察机关充分说理。
3. 黄金窗口期集中于审查起诉阶段,若案件起诉至法院,再争取不起诉难度将大幅上升。
4. 需要用好检察听证程序,向检察官、听证员完整呈现全部从轻事实与法律依据。
三、辩护策略与律师工作
戚玉柱律师拥有检察机关实务工作经历,熟悉审查起诉以及检察听证的办案逻辑,清楚检察机关评议轻罪案件的考量要点,没有仅简单提交书面材料,而是采取“阅卷梳理事实 + 法律论证 + 听证重点表达” 的组合辩护方案。
1. 全面阅卷固定有利事实 完整审阅全部卷宗、讯问笔录,提炼核心从轻事实:主观恶性小、入职时间极短、仅起次要辅助作用、涉案金额低、无违法获利、初犯偶犯。
2. 推动当事人全额退赃,认罪认罚 虽然当事人没有获取任何收益,在律师引导下,家属筹措资金将涉案款项全额退缴,最大限度消解社会危害性,修复财产损害后果。
3. 撰写并提交完整法律意见书 向栖霞区人民检察院递交正式《审查听证法律意见书》,围绕从犯地位、主观认知程度、无获利、全额退赃、初犯偶犯,结合最高检“少捕慎诉慎押” 刑事司法政策,论证本案符合相对不起诉法定条件(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)。
4. 充分准备检察听证,强化当面说理 戚玉柱律师深知听证并非程序性走过场,听证员评议意见会对处理结果产生重要影响。听证会上发表专门的辩护意见,区分情理与法理,重点阐述:本案应当坚持教育挽救,对求职受骗的底层青年不作刑事追诉,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。
四、案件办理结果
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,并结合检察听证评议意见,采纳辩护人全部核心辩护观点,认定小辰犯罪情节轻微,不需要判处刑罚,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该不起诉决定意味着当事人不会留下刑事案底,小辰得以卸下刑事风险,重新回归正常工作与生活。
五、案件典型意义
本案属于典型的企业犯罪当中底层普通员工涉刑案件。很多刚毕业年轻人,因为社会经验不足,求职误入违法公司,即便没有拿到好处,依然面临刑事追责风险。本案的办案经验提示:
1. 此类案件辩护的黄金阶段在审查起诉(检察院),要抓住听证机会,完整提交辩护意见;
2. 不起诉不是单一条件决定,需要综合岗位角色、工作时长、主观认知、涉案金额、是否获利、退赃、认罪认罚全部情节综合争取;
3. 对求职年轻人而言,入职前应当甄别公司业务模式,规避刑事风险。
承办律师简介:

戚玉柱律师 江苏江北律师事务所,拥有检察院系统实务工作经历,专注刑事辩护,擅长处理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、认罪认罚、听证辩护,办理多起企业涉众犯罪、求职误入犯罪公司类刑事案件。
免责声明:本案为个案,案例仅供普法参考,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取得相同结果;个案需要结合证据、地域司法实践具体分析,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。本文当事人信息全部做脱敏化名处理。